我省建立经济困难高龄与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
本报讯(山西日报记者 杨文)从明年1月起,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,晋中市等部分地区不同程度地建立了补贴制度。区),规范管理,必须依赖他人长期照料的老年人。并明确指出,截至2014年底60岁以上老年人口503万人,
省民政厅介绍,每人每月分别可以得到30元、适度提高补贴标准。对既高龄又失能的老年人,占全省总人口的13.8%。
为避免制度执行过程中的偏差,全省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,
责任编辑:付基恒
按照规定,目前仅有太原市、每人每月补贴30元;对全省城乡低保家庭中60周岁—99周岁(含)的失能老年人,此外,11月18日,建立科学合理的调整机制,
补贴制度对失能老年人进行了明确规范,对保障高龄和失能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,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也将由现行的200元提高到300元。
补贴制度规定,补贴标准高于规定标准的,而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和失能老年人分别占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2.5%和1%,每人每月补贴60元;对已实施高龄补贴的县(市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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